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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燕免费为农民工提供性服务与妇女卖淫权

流氓燕之路
到了农历年底,又是警察叔叔大力扫黄的时间了。扫黄这个事情听起来很正义,又没有风险,而且还有政绩,而且还能赚到钱,所以这是我们警察叔叔最喜欢做的事情之一了。1月14日,著名天涯ID,流氓燕,为了呼吁社会关注农民工的性权利,为了抗议警方对十元店(最便宜的鸡店)的查封和打击,为了呼吁卖淫合法化,在微博上宣布为农民工提供免费的性服务,并在当天接客四人。
这个消息传出来之后,舆论一片哗然,大家都纷纷嘲笑流氓燕确实太流氓,太下贱了。
在一帮子正人君子看来,只有献身给大人物,这才是值得夸奖的事情。免费献身给农民工,大概是穷途末路的表现了。领导们享受的五星级宾馆充满了年轻貌美的小姐,也没见哪个正人君子出来责骂,流氓燕跟农民工一上床,结果一大堆正义的人士都跳出来了。
在中国,所谓正义之士,有许多只是些趋炎附势的小人,他们的所谓正义,就是维护权贵,欺负小民。
流氓燕同情农民工缺乏性生活,生活痛苦,这并没有什么不对。主动献身,这也是她的人身权利。她是一个成年人,她有权支配自己的身体,她愿意和谁睡觉别人管不着。所以这样看起来,对她的指责是没有道理的。流氓燕这一次献身农民工并没有收钱,我看她就是收钱也可以理解,因为妇女的身体应该由她们自己支配。在万恶的卖淫制度下,卖淫只是求生手段之一

少有人以卖淫为乐
我是反对卖淫制度的,但我认为妇女应该享有卖淫权。
这个话听起来是矛盾的,但其实并没有矛盾。
为什么这样说呢?首先我来说说我为什么要反对卖淫制度。
卖淫制度的存在是由男女两性经济地位的不平等造成的,女人在社会上只能占有少量的生活资料,在这样的情况下,她们就会通过卖淫来补充自己的生活资料。出卖自己的肉体永远不是一件让人愉快的事,它意味着对女性的心灵的践踏。卖淫现象的存在本身就表现了男权社会对女性的压迫与欺侮。从这个层面上来说,我是反对卖淫制度的。
但是我又支持妇女应该享有卖淫权。妇女享有卖淫权,其实就是妇女享有通过肉体获得经济支持的权利,妇女应该有权支配自己的身体。在目前的经济制度之下,妇女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如果妇女不能享有卖淫权,就意味着许多妇女要悲惨地走上生活的绝路。前一阵子有一个报道,说是有一个妇女因为丈夫去世,无力供养女儿读书,所以只好以卖淫为业。对这样的妇女,你对她大谈道德是虚伪的,看不起她其实只是意味着看不起穷人而已。
我们反对卖淫制度是因为我们看到在卖淫制度下妇女人性的异化,我们希望妇女们能过上更加符合人性的生活。但是在过上人性化的生活之前,我们的妇女们首先还是要活下去,她们首先应该享有生存权,而卖淫权其实就是底层妇女生存权的一个重要体现。支持妇女享有卖淫权,就是支持底层妇女们享有基本的生存权。一个穷得饭都吃不上,只能一次十元供农民工发泄的中年妓女,她永远不是罪恶的象征。警察去抓这样的妓女然后罚款,这才是最大的罪恶,这才是整个国家道德沦丧的表现。
当然,当上了妓女永远是可悲的,没有人喜欢这样的生活。也许有女人天性淫荡,但是只要有可能,她们完全可以通过找情人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欲望。绝大多数的妓女都是这个不公正社会的牺牲品,都是生活没有希望之后的选择。废止卖淫制度才能最终拯救“失足妇女”

随之获益的还有爱情、婚姻、性
妇女解放的重要体现之一,就是对卖淫制度的最后废止。
想让妇女不当妓女,只有两条,一是满足妇女基本的生存条件,也就是要能活下去;二是给妇女以生活的希望。第二条尤为重要,现在这个社会,女人们吃饭都不成问题,但是她们还会去卖淫,为什么?因为她们没有生活的希望,一个穷人家的女儿如果不走这条路,她就永远在社会底层过着仅仅能吃饱饭的痛苦生活。我们这个社会应该给下层的穷人们提供一个通过自身的勤奋努力而提升生活品质的上升通道。
当然这个目标是极其遥远的,让所有的下层妇女都能看到生活的希望,这很不容易,就是在全世界女权主义最发达的美国,一时半会儿,大概也还是做不到。所以即使是在美国,也无法最后消灭卖淫制度。但是,提高妇女的地位,逐步推进妇女的解放,并最终实现对卖淫制度的消灭,这应该是一个历史发展的趋势。
但是这种对卖淫制度的消灭,与道德说教没有关系,也不能靠政治运动来实现,更不能靠剥夺妇女的卖淫权来进行。它应该通过提高妇女的政治经济地位来实现。做妓女毕竟是一种叫人极为难堪的生存选择,没有哪一个女人是天生就想要当妓女的。所以只要我们真正提高了妇女的政治经济地位,等到卖淫得到的回报比不上勤奋工作的回报时,卖淫制度最终也就必然地走向消亡了。
也有人说,卖淫制度虽然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它毕竟给我们许多男人带来了人生的乐趣,缓解了我们一些男人在生活中的生存压力,减少了社会上针对女性的犯罪,这有什么不好呢?是的,这样的说法当然也有它的道理,但是我们还要知道,我们反对卖淫制度,并不是要反对性爱的快乐,其实我们只是希望能让我们所享有的性爱的快乐更纯洁、更生动、更公平、更美好。
在卖淫制度之下,我们其实是很难享受到真正幸福的性爱的。因为第一,作为卖淫的妇女,她们与人做爱只是迫于生存的压力,她们与嫖客之间的性关系,只是一种迫不得已的工作。所以这些妇女在卖淫的交易中,是体会不到多少性快感的。第二,作为嫖客,其实也体会不到真正高质量的性快感,因为没有感情的交流,没有相互的欣赏,没有女性真诚的爱慕,男人也不能够真正达到身心的愉悦。所以这样看起来,卖淫制度不仅仅是不道德的,就是在产生性爱愉悦的功能上它也是低效率的。真正的让人身心愉悦的性爱关系,永远都是那种有爱情参与其中的性爱关系,而在卖淫制度下,虽然有时候妓女与嫖客之间也会发生一些爱情的因素,但是卖淫制度本身对女性的压迫与歧视,决定了在这样的一种不正常的关系中,爱情的成份永远是很有限的。
男女之间理想的性爱关系,应该是以婚姻为主体,以情人关系作为婚姻生活的必要补充。要实现这一点,就要提高妇女的地位,提高了妇女的地位,我们才有可能把千千万万可爱美丽的女性从不正常不道德的卖淫制度中解放出来,让她们成为我们这个社会中漂亮的妻子与情人,让她们的美丽与可爱真正绽放于男人们宽容的怀抱之中。其次,也只有妇女地位的真正提高,我们才有可能宽容情人的关系。一个女人只有当她能够自由支配自己的身体的时候,她才可能成为一个可爱的情人,如果一个女人不能自由支配自己的身体,如果她只是她丈夫的一种财产,如果她只要和自己的丈夫以外的男人睡了一觉,我们就认为她丈夫的财产权受到了侵害,就要把她沉塘处死,那么我们还到哪里去找我们可爱的情人呢?
所以,在如何看待妇女卖淫这件事情上,我想我们还是要坚持两个原则:第一,我们支持妇女享有卖淫权,支持妇女享有使用自己的身体得到经济支持的权利。第二,我们要认识到卖淫制度是荒谬的,是不符合人性的,我们要通过提高妇女的地位,经过一个较长的历史阶段,最终废止这样一种歧视女性压迫女性的制度。流氓燕不流氓,真抓实干与群众打成一片

谁能料想其若干年后不被讴歌成民主女神?
流氓燕是主张妇女拥有合法卖淫权的,我支持她的观点。妇女拥有卖淫权,她们能自由支配自己的身体,这是妇女地位提高的一个表现。警方对下层妓女的清剿行动是违宪的,是对下层妇女生存权利的一种粗暴侵犯。
另外,我还想讲两点。第一,想通过卖淫合法化为下层农民工提供性服务,这是不可能实现的目标,同时也违背了普遍的夫妻互相忠诚的道德规范。当然,农民工们有权搞搞妓女总比现在这种压抑农民工性欲的制度要好,但要想真正实现农民工性生活的权利,还是要调整各地的政策,产业转移,均衡发展,农民工就近务工。第二,我们支持妇女的卖淫权,不等于支持男人的嫖娼权。女人卖淫是生活所迫,有的是活不下去,有的是想过上更好的生活,这都是可以理解的,而且女人的身体也属于她自己,她有权自由处置她的身体,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但是男人嫖娼则是男权社会对女性歧视、欺压的一个表现,有钱有权就可以占有女人的肉体,这其实也是违背妇女意愿的,这也是一种强奸,这是被钱强奸了。男人不嫖又不会死人,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坚决反对嫖娼合法化。
卖淫合法,嫖娼不合法,那嫖客从哪里来呢?岂不矛盾吗?其实不矛盾。只要有机会搞到女人,男人会想尽一切办法的。一个女人只要想卖,总不愁找不到嫖客,这些嫖客才不会管合法不合法呢!现在嫖娼就是不合法的,却并没有影响妓女们的生意,所以嫖娼不合法并不会断了穷苦卖淫女的生活出路。但是如果警察扫黄之中,一旦抓住了一对野鸳鸯,应该区别对待。女人无罪,立即释放,并保护隐私权。男人,对不起,你要付出代价!香港和一些西方国家都是这样做的,他们那里这样做的效果很好。我们也可以“接轨”一下。
但是在目前这种体制下,卖淫合法化确实很难实行。为什么呢?因为一旦实现这一条,我们的公安部门可能就会变成公开的老鸨了,现在他们只能在私下里做一做。要想真正把这些关系理顺,还是要靠民主,只有民选的政府才会真正为民办事。离开了民选,不管你搞什么政策,最后受害的都是小民。你禁娼,他们可以抓嫖罚款,可以拷打处女服务员,让她承认是妓女,你放开卖淫,他们又可以收保护费,黑吃黑。所以根子不变,什么政策都执行不好。

流氓燕的行动鲁莽了一点,但大方向是没有错的。她还是为下层人民说话的。这一点进步的知识分子都要支持她。支持妇女拥有卖淫权!出品:天涯观察编辑部 策划:金波 美工:贾也 责编:周零壹 主笔:啃咸菜谈天下 邮箱yiwen@tiany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