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激动门”重掀波澜 法院再判决被指荒唐违法

  • 核心提示:2010年4月,在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刚做出对(2008)平行再终字1号判决行政案件不抗诉决定,并且最高人民法院也明确规定法院生效判决只能再审一次的情况下,平顶山市中院却违法立案再审 (已是该院第三次立案再审) 违法立案。再审的理由竟然是“当事人情绪激动,声称进京上访”,网络称之为“激动门”。 2011年5月,平顶山市卫东区法院的一纸判决全面否定了已生效的平顶山中院终审判决,使原本归于平静的“激动门”案件再掀波澜,卫东区法院判决也被业内人士称为荒唐判决、违法判决。 案件回放: 2006年3月,平顶山鹰城集团将平顶山市房管局告到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以房管局对房产没有评估为由,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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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梗概
    发帖时间:2012-01-14 19:53:00
    核心提示:2010年4月,在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刚做出对(2008)平行再终字1号判决行政案件不抗诉决定,并且最高人民法院也明确规定法院生效判决只能再审一次的情况下,平顶山市中院却违法立案再审 (已是该院第三次立案再审) 违法立案。再审的理由竟然是“当事人情绪激动,声称进京上访”,网络称之为“激动门”。 2011年5月,平顶山市卫东区法院的一纸判决全面否定了已生效的平顶山中院终审判决,使原本归于平静的“激动门”案件再掀波澜,卫东区法院判决也被业内人士称为荒唐判决、违法判决。 案件回放: 2006年3月,平顶山鹰城集团将平顶山市房管局告到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以房管局对房产没有评估为由,要求法院撤销程民申夫妇已办两年的房产证。平顶山新华区法院和平顶山市中院一、二审均以房管局办证时“没有评估、价格低造成少交契税”为由撤销了已经发给程民申夫妇的房产证。房管局和程民申夫妇均表示不服,进行申诉。...